贏者全拿,去年貧富差距再拉大

工商時報2006/08/18于國欽


行政院主計處昨公布「94年國內家庭收支調查報告」,所得最高的前20%家庭年所得(可支配所得)近180萬元,是後20%家庭所得的6.04倍,國內所得差距倍數在連降3年後去年首度回升,值得注意。

主計處表示,去年5等分位家庭中收入最高的家庭年收入達180萬元,最低所得組僅25萬元,兩者差距原高達7.45倍,但經政府租稅及福利支出這2項「所得重分配」後,低所得家庭增至近30萬,高所得家庭的可支配所得則降至180萬元,所得差距縮小至6.04倍。

主計長許璋瑤表示,雖然去年的所得差距略有擴大,但從統計顯著性看來,並沒有顯著擴大,近年來不只台灣,幾乎全球家庭所得差距都呈現顯著擴大,這主要是當前經濟形態走向「贏者全拿」,以比爾蓋茲而言,一個人的財富已超過許多發展中國家一年的產值。

許璋瑤表示,所幸台灣有社會福利補助,才使得所得差距擴大的情況獲得控制,以去年而言,政府的福利支出使得所得差距縮減了1.26倍,租稅效果縮減了0.15倍,許璋瑤坦承:「租稅效果對縮減所得差距的效果,並沒有那麼顯著。」 依主計處所蒐集的資料顯示,亞洲各國的5等分位所得差距以日本差距最小,僅4.8倍,香港、新加坡皆逾17倍,南韓6.8倍。換言之,在亞洲四小龍裡,台灣算是所得最平均的國家。

這項年度的「家庭收支調查」同時訪查了各項家庭設備的普及率,其中變化最大的是有線電視頻道設備在去年普及率已達79%,比10年前的54.2%,大幅提高24.8個百分點。另外電腦普及率也由10年前的18.5%升至63.2%,其中8成8家庭已使用網際網路。而行動電話普及率在去年已升至86.2%,其中高所得家庭的普及率更高達99.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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